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函利群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對本公司支付命令聲請。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利群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桃院晴非吉102年度司促字第16965號
2.事實發生日:102/08/0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102/7/17接獲利群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4.處理過程:利群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於102/7/26撤回該項支付命令聲請。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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