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特別股問題吵不休,已有多家投資股東向法院提告,若法院判決高鐵公司敗訴,台灣高鐵公司除須收回400多億元的特別股,還得支付積欠的100億元股息,現在高鐵資本額1,050億元,虧損640億元,如果還要買回特別股股本與支付股息,將面臨嚴峻財務與營運壓力。
台灣高鐵公司發言人賈先德昨(19)日表示,有關特別股的股息支付與股本收回一事,已依據合約,因經濟情勢重大變更、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向交通部高鐵局提出財務改善方案,希望透過協商,從根本解決高鐵的財務困境。
台灣高鐵不斷有股東到法院提告,造成公司負面形象,高鐵更擔心一旦法院判決高鐵公司敗訴,拿不出龐大的金額來處理,資產就會遭法院查封,屆時連營運的列車都會被貼上封條,不能行駛,後果不堪設想。
為徹底解決特別股問題,高鐵公司內部曾研擬資產重估,再向銀行融資500餘億元,一次全部買回流通在外的特別股和付掉積欠的股息,一方面可平息爭議,也可降低支付特別股股東的高額利息成本。
不過,高鐵資產重估後,資產增加,連帶設備折舊攤提的金額也會跟著提高,影響到高鐵的財務,令高鐵公司相當頭疼。
據指出,台灣高鐵公司興建期間為籌措資金,陸續向外發行甲、乙、丙等三種特別股,其中甲、乙種特別股年息為5%,丙種特別股前兩年年息為9.5%,後兩年年息為零,合計發行500多億元,後來收回100多億元,現還有400餘億元流通在外。
特別股順利發行後,確實有助高鐵興建,高鐵公司也在興建期按年固定支付利息,但2007年通車營運後,因運量不如預期,加上折舊攤提和須支付融資銀行團高額利息,導致高鐵公司嚴重虧損。<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