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07/04
2.發生緣由:
查本公司業於民國(下同)101年7月3日依法召集101年股東臨時會,並經過半數股東 與會並合法選舉選任第16屆董事五席及監察人二席,其中二席新任監察人為台灣動力 工業有限公司及紀明晰先生,任期自101年7月3日起生效。 3.因應措施:
惟查,本公司前任監察人林敬俊雖曾於101年5月30日對外宣稱伊將於101年7月9日召 集所謂之股東臨時會,然伊旋又於101年6月15日改稱將另訂期日召集所謂之股東臨時 會云云。然如前述,本公司第16屆監察人既已依法選任,林敬俊已自動解除第15屆監 察人職務,則林敬俊已非監察人,從而根本不生得依本公司監察人身分召集所謂之股 東臨時會之可能,為免外界誤解,特公告以正視聽。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