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00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1/04/2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0/06/24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00年6月2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第7項規定,私募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應於股東會 決議之日起1年期限屆滿前分次辦理,原私募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未募集完成之額度 計500,000,000元,本公司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私募之計畫,擬決議通過於剩餘期限內 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