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更正 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更正前內容:
一、本公司於一百年十一月七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61,200,000元,發行普通股26,120,000
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百年十一月一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51874 號函核准
在案。
更正後內容:
一、本公司於一百年十月五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61,200,000元,發行普通股26,12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百年十一月一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51874 號函核准在
案。
更正前內容:
(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11月24日至100年12月30日止為股款繳納期間,屆時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所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指定代收股款銀行繳納,凡未在此期間繳納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認股權利。股東通
訊地址有遷移變更者,請於停止過戶日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
恕不負責。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補發。
更正後內容:
(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11月24日至100年12月26日止為股款繳納期間,屆時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所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指定代收股款銀行繳納,凡未在此期間繳納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認股權利。股東通
訊地址有遷移變更者,請於停止過戶日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
恕不負責。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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