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一百年十月五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61,200,000元,發行普通股26,12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百年十一月一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51874 號函核准在
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萬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項:
1.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2.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3.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4.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5.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6.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7. 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8.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數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350,000,000元,分為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分次發行,(其中保留新台幣30,800,000元,共計3,08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338,800,00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一段609號8樓。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1年11月4日,最近一次修訂為民國100年10月5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6,12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新台幣15元發行。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此次發行普通股總數之15%,計3,918,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22,202,000股由原股
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655.312866894股,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員工放棄
認購或原股東認購不足及其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以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數:本公司額定資本額860,000,000元,分為8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
其中保留新台幣60,000,000元,共計6,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整,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
發行;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發行新股之計劃用途:新建廠房與添購設備。
(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11月24日至100年12月26日止為股款繳納期間,屆時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所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指定代收股款銀行繳納,凡未在此期間繳納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認股權利。股東通
訊地址有遷移變更者,請於停止過戶日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
恕不負責。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補發。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玉山銀行信託部
(十三)代收股款機構:玉山銀行迴龍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
(十四)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通知並公告。
三、茲訂定民國100年11月19日為本次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0年11月15日起至100年11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
持有本公司股票辦理現場過戶者,務請於100年11月14日(星期一)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忠孝
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
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特此公告。
相關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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