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
壹、
本公司於民國100年6月22日,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86,819,93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8,68
1,993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100年 7月2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00034805號函知申報生效;
並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民國100年8月9日園商字第1000023285號函核准變更登記。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冠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一)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二〉CC01060有限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三〉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
〈四〉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五〉E701010通信工程業
〈六〉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七〉F401010國際貿易業
((一)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下列產品
1.光通訊元組件
2.光纖通信網路系統
3.光纖感測系統
4.光通訊測試用儀器
5.光纖、光纖電纜及組件
(二)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NT$800,000,000元,分為普通股8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
為NT$622,733,100元整,分為普通股62,273,310股,每股金額NT$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研發二路23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至101年6月9日任期屆滿。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79年3月21日訂立,民國100年6月22日第13次修訂。
八、減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NT$ 435,913,170元整,分為普通股43,591,317股,每
股金額NT$10元整。
九、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一)減少資本新台幣186,819,930元,每股面額10元,共計18,618,993股。
(二)減資比率:30%,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700股(即每
仟股減少300股)。減資後普通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其不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至元以下,元以下四捨五
入),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十、減少資本緣由:改善資本結構、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
十一、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一)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訂為民國100年8月17日,並自100年9月9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
(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0年8月12日。
(三)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8月13日起至100年9月8日。
(四)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十二、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0年9月9日,股東需憑股票換發通知書及全部舊票,親自或郵寄至本公
司股務代理部,完成換發新股程序後,方可領取現金減資退還股款之支票。
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自新股開始換發日起(民國100年9月9日),股東持現股舊票及股票換發通知書、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或採郵寄方式辦理。
二、換發時如未能檢附所有舊票完成換發手續,恕無法領取現金減資退還股款之支票。
三、換發地點: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