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06
2.增資資金來源:
99年度盈餘提撥新台幣82,378,67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資本公積提撥新台幣135,047,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1,742,567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17,425,6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原股東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160.963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合併湊成整股
之登記,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拾去),其不足
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足。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充營運規模,提升競爭力。
13.其他應敘明事項:茲訂定除權交易日為100年7月26日;除權基準日為10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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