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273條及有價證券交付前
辦理之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98年9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8年9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50378號函核
准予申報生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
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二)所
營事業:1.各種五金零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2.工業及包裝用膠
帶之買賣業務3.塑膠及橡膠原料之買賣及代理報價業務4.前各項產
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5.C801030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6.C801050塑
膠原料製造業7.C801060黏性膠帶製造業8.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
品製造業9.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10.F107140塑膠原料批發
業11.F107150合成橡膠批發業12.F107170工業助劑批發業
13.F107190塑膠膜、袋批發業14.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膠帶)15.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16.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
業(膠帶)17.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18.F401010國際貿易業
1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股
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額定為新台幣500,000,000元,
分為50,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已發
行股份32,952,49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329,524,97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191巷15弄
1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
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於民國84
年9月26日,第十次修訂於民國98年6月16日。(七)本次增資發行新
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計新台幣15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預計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總額10%,計1,500,000股
由員工認購(限制兩年不得轉讓),員工認股辦法授權董事長核定之
,其餘發行總額之90%計13,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持
有股份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可認購409.6股。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
購、逾期未認、認購(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已認購未依期限繳
款者,視為放棄,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本次現
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
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79,524,970元,分別為
47,952,497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畫
/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
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繳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
通知各股東。(十二)股票過戶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電話:(02)2502-7755。三、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南京
東路二段125號B1),電話:(02)2502-7755。四、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