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實施國際會計準則(IFRS)可能衝擊高鐵聯貸重組案,
銀行主管指出,受會計準則影響,八家公股行庫持有的173億元台
灣高鐵特別股即使不執行轉換為普通股,屆時仍難逃提列虧損的
命運,可能大幅衝擊公股行庫獲利。
高鐵可望在11月20日前完成聯貸債權重組,銀行主管指出,公股
行庫目前可因暫不執行特別股轉換普通股而免提虧損,但未來企
業財報與國際接軌後,必須從實質狀況認定特別股性質是股還是
債,並依特別股發行公司盈虧實況認定是在資產負債表或損益表
反映,如果台灣高鐵屆時還沒辦法賺錢,銀行持有的特別股就算
不轉換可能也要提列虧損。
大型行庫私下表示,台灣高鐵三年後賺錢的機率很低,現在行庫
雖可維持特別股不轉換以拖延認列虧損時間,但未來財報要符合
IFRS恐怕還是要認列損失,所以政府現在談高鐵債權重組時,應
同時考量台灣高鐵財務狀況及特別股解決機制,例如股息掛帳如
何支付、特別股是否可再行包裝轉手,讓銀行可以從特別股脫困
。
行庫主管指出,依台灣高鐵特別股發行條件,投資者在到期時只
有兩個選擇,一個是轉換普通股,另一則是不轉換、繼續領股息
,台灣高鐵不必在到期時贖回。高鐵當初發行特別股時給予每年
5%的高股息,主要是以希望以類似債券的形式吸引銀行團挹注高
鐵資金。
金融業人士表示,IFRS的精神是重視資產負債表與損益表等量齊
觀,且一切採實質認定,不僅特別股性質是股是債非常明確,持
有的特別股等金融資產是屬於持有至到期日、還是備供出售或交
易目的等,也會影響提列損益項目,並會進一步視風險與回收機
率判定是反映業主權益還是提列虧損。如以目前台灣高鐵嚴重虧
損的情況來看,公股行庫持有特別股若轉換普通股認列,虧損將
超過百億元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