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8/06/102.重要決議事項: A.照案通過承認本公司97年度「盈餘分配」案。 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稅後純益535,180,058元,依法提列法定公積百分之十53,518,006元,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402,018,023元後,可供分配金額883,680,075元。 擬分派股票股利每股1元及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5元(計算至元止),現金股利俟本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金額,將轉列公司其他收入處理。如嗣後因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而造成股本增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調整配息率之相關事宜。為因應盈餘轉增資於變更登記尾差問題,其計算單位至10元為止。 B.照修正案通過盈餘、資本公積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因應營運需要,擬自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40,967,500元、資本公積70,483,750元,共計新台幣211,451,2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1,145,125股,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五千萬元,其發行股數以經會計師查核之97年財務報告淨值每股20.98元為計算基礎,共計發行股數2,383,222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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