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的電子票證可望上路,未來一張悠遊卡在手,不只能
坐捷運,而且還能到一般商店進行小額消費,但只要預收款項超
過30億元,就必須比照金融機構,增提9.775%的準備金,創下非
金融機構,必須增提準備金的首例!
悠遊卡必須比照銀行存款增提準備金,主要是未來開放多用
途後,將有明顯的替代通貨功能,因此,中央銀行昨日預告,將
訂定「非銀行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預收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
辦法」。
辦法中明定,若非銀行發行機構發行的電子票證,也就是說
,並非和銀行進行合作的悠遊聯名卡,預收款項超過30億元,就
必須提撥準備金。
央行官員說,目前看起來,僅有可能成為多用途卡的悠遊卡
一家適用,但未來若是超商自行發行的儲值卡,不受限於單一用
途,也能跨出超商成為多用途卡片,央行就會將其納入此辦法,
一同適用。
根據央行資料顯示,截自97年底,悠遊卡預收款項為15.9億
元,與目前擬定的30億元尚有差距,考量發行機構向客戶所預收
款項,和銀行收受活期存款性質相近,必須明定其應繳存準備金
的比率,決定比照銀行業收受活期存款法定準備率。
央行官員指出,若來悠遊卡的預收款項,扣除準備金後,剩
餘金額還必須進行信託或保證,保障民眾權益。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