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初審通過國營事業管理辦法修正案,台電、中油等去年虧
損的國營事業可不必再發行有擔保公司債,債市主管估計,台電
一年可省下4至6億元發債成本。
據了解,發行公司債約占台電目前資金來源的三成五,其餘包括
銀行借款、勞退基金和中美基金。若國營事業發行條例順利三讀
,台電可改發行無擔保公司債,省下大筆銀行保證費。
台電今年發債金額估計逾600億元,台電相關人士表示,若今年利
率維持低檔,將擴大發行公司債,提高債券占資金來源比重。
截至目前為止,台電今年僅發行一檔公司債,由銀行擔保,發行
金額69.9億元。據了解,台電希望國營事業管理辦法4月底或5月
可三讀通過,等法令通過再發債,才不會浪費資金成本。
台電是公司債發行市場大戶,去年更以670億元的發債量打敗台塑
集團的610億元,成為公司債發債冠軍。
券商說,台電發債目的主要是蓋電廠等資本支出,因為資金需求
很大,發行公司債是非常重要的資金來源,且台電發債已有36年
歷史,可算是始祖。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