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廠商轉日期再度延後至101年底,預算也至少增加一百億台幣
。據瞭解,另個關鍵原因是核四廠二號機去年九月辛樂克颱風來
襲時反應器廠房滅頂;由於反應器施工在壓力槽本體完成吊裝後
隨即陸續安裝機器、儀電等設備,電子設備經此一泡受到重大破
壞,美商奇異技術人員前來勘驗,已確認商轉日期勢必延後。
更誇張的是,台電隨後初估這次淹水的損失超過新台幣十億元,
確實數字還會隨電子儀器檢修、更換而大增。雖然淹水原因是颱
風來襲前施工單位未確實做好三條地下隧道阻水措施,導致豪雨
沖破臨時封阻,由隧道灌進廠房,明顯屬人為疏失,但台電大事
化小,全案以「天災」處理,未追究人為疏失及求償,也要求核
四人員不要有雜音出來。
核電學界、民間團體陸續收到核四處理淹水事件的「真相」,認
為納稅人、用電戶沒有理由分攤人為疏失造成的損失,已與監察
委員馬以工聯繫,將正式提出陳情案或檢舉案,希望監察院正式
分案調查。
<摘錄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