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完成國營事業績效獎金計算方式檢討,納入經濟成長率考
量,97年度虧損的中油與台電績效獎金最多只能領一個月;有盈
餘的台糖與台水最高可領1.5個月。加上考核獎金最高二個月計算
,台電與中油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平均是三個月,相較於過去4.6個
月的水平,少了1.6個月以上。
國營事業97年度績效獎金預計於98年中發放完畢,經濟部甫完成
的國營事業績效獎金計算方式,這項制度將試行一年,預計本周
內報行政院核定。財政部高層也表示,財政部所屬的台銀、土銀
及台灣菸酒公司等公營事業,將一併檢討。經濟部已委託中山大
學針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計算制度進行檢討,作為研擬長期計算
公式的參考。
經濟部初步研擬的短期修正方案,以97年度的績效獎金試行一年
,也就是以當年經濟成長率除以前一年經濟成長率的數值,這項
數值為A,若A值小於1,代表經濟情況不好,虧損的國營企業績
效獎金最高只能拿一個月;有盈餘的國營事業,最高也只能拿1.5
個月。
主計處預估今年經濟成長率為1.87%,以去年經濟成長率5.7%來看
,A值一定小於1,經濟情況不佳,其中台電因價格凍漲,截至11
月為止,虧損已經達930億元;中油也因油價凍漲及天然氣價格大
幅調降,累計至11月為止,虧損金額達980億元,97年台電與中油
兩家國營事業員工的績效獎金將不超過一個月。經濟部表示,台
糖累計前11月盈餘11.44億元,其中有部分是出售土地所得,績效
獎金只能以四分之一計算;台水前11月的盈餘則有5.1億元,97年
度兩家國營事業的績效獎金最高可達1.5個月。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