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8/04/06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97/06/103.變動原因:因全球金融風暴,導致本公司之日本研發合作伙伴資金募集及臨床試驗的進度較原先計畫落後。擬將九十七年度現金增資部分資金轉作其他用途,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原計畫預定支出之金額,將視其實際進度,以其他資金支應。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變更前:原計劃資金用途為支付新藥授權金61,500仟元及新藥研發支出51,000仟元。變更後:變更後資金用途為支付新藥授權金30,750仟元、新藥研發支出5,094仟元、銀行借款64,656仟元、充實營運資金12,000仟元。5.預計執行進度:本次變更後計畫預計於九十八年第二季執行完畢。6.預計完成日期:98/06/30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1.支付新藥授權金及新藥研發支出:預估將於民國100年完成二期臨床實驗後,對外授權藥廠可取得Upfront(前期授權金)美金1,000萬,另預計於民國103年取得新藥上市許可時可再收取美金1,000萬之里程碑金,本公司亦可取得其41.5%,而自民國104年起預估每年可取得藥廠全球銷售金額10%之銷售權利金收入之41.5%。2.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預估節省約2,314仟元之利息支出,充實營運資金以增加財務調度之靈活度。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變更計畫可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增加資金使用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應有正面助益。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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