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生緣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NCC)於8月2日委員會議決議,認定本公司未依核准之營運
計畫落實身分查核,明確違反電信管理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合計裁罰新台幣1,600
萬元,並於記者會中不斷強調本公司員工與不法業者有勾串情事,但目前該案檢調
單位仍在調查中,需靜待司法調查結果,然NCC以未確定事實加重處罰,本公司認為
有失公允,無法認同與接受,故將於收到NCC正式函文後提出行政訴訟。
3.因應措施:將於收到NCC正式函文後提出行政訴訟。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NCC之112年8月2日新聞稿。<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