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表示,對於遠傳合併亞太電信,考量重點為「水平結合」及 「合併綜效」,特別是結合而產生市場集中度及價格上升疑慮。公平 會表示,經過分析,兩家結合後可提升頻譜使用效率、涵蓋率及網路 品質,有助促進5G應用服務發展,可減少機房、基站重複建置,可落 實節能減碳的政策目標,具有整體經濟利益。
相對的,公平會也認為,兩家結合後,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占有率、 市場結構及市場集中度都有所提高,而存有部分限制競爭的疑慮。對 此,遠傳主動提出實施多項優惠資費方案,及保障亞太電信用戶權益 的承諾,並承諾將提升服務與網路品質,以及持續挹注資本支出在通 信軟體及硬體設備的建置與擴充等。
公平會對此表示,為消弭兩家結合後限制競爭的疑慮,並確保整體 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決定從用戶端權益的保障、服務及 網路品質的提升及促進市場競爭三方面,對遠傳提出三大附加負擔。
遠傳表示,感謝公平會委員們與承辦單位審議本案的辛勞,因為尚 未收到公平會行政處分函,無法得知具體內容,待收到處分函後,才 能回應外界關心詢問。
台灣大哥大則表示,樂見此一結果,也相信公平會高效率必能加速 審查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案,以使產業發展更積極創新。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