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財務長俞若奚針對此表示,合併台灣之星之後的第三年 ,有助於台灣大EPS增加數確實如法人預估。台灣大2021年累計自結 前11個月合併營收1,423.1億元,EBITDA為302.4億元,稅後淨利101 .5億元,EPS為3.61元。
林之晨強調,此交易案主要希望擴大台灣大的經營規模、提升用戶 滿意度、創造顯著綜效,以及促進獲利成長。尤其台灣大與台灣之星 均採用諾基亞的電信設備,因此,以整體綜效來看,網路綜效將占4 9%,用戶貢獻占31%。
台灣大預計發行2.82億新股合併台灣之星,台灣之星的股東將換持 7.4%台灣大的股份。雙方合併後組成5G台灣隊,合併後台灣大用戶 將達980萬用戶,穩居電信市場第二大,直逼中華電信的1,065萬戶規 模。<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