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知道,郵政存簿儲金(亦即活儲)因為利息免稅,規定最高計息的金額是100萬元,超過100萬元的活期儲蓄存款,不予計息,金管會官員昨(17)日表示,主要是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9條規定,門檻是否再調整,依規定也須由郵局提報交通部後,洽中央銀行、金管會同意,因涉及免稅,恐怕也要財政部點頭。
中華郵政公司相關主管表示,給息金額限制的規定已經有十多年了,除在網站上有公告外,在存簿儲金的內頁第一頁,也有明確書寫,告知儲戶,只是很多儲戶都沒有注意看,才會不知道有這項規定。
金管會官員表示,根據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9條規定,存簿儲金,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由交通部會同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超過限額之數,不給利息」。
同法第20條規定,存簿儲金之利息,應免一切稅捐。
官員表示,100萬元的額度是早在1990年就訂定,後來2002年郵政儲金匯兌法立法時,並未調整100萬元的門檻。
至於100萬元的額度是否會作調整?官員表示,依郵匯儲金匯兌法規定,100萬元的額度若要調整,必須由郵局提報交通部後,再由交通部洽央行、金管會同意。不過,到目前為止,並未接獲相關建議。
除了交通部洽央行、金管會同意外,因郵儲金的利息免稅,100萬元的額度若提高,等於擴大免稅額度,可能也要看財政部的意見。
至於定存部分,因存款金額相當多,郵政公司為鼓勵儲戶投資,減少存款,加上景氣因素,目前整體利率是偏低的,郵局的定存金額以500萬元為基準。<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