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9/01/13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08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定價及
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0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1/13
(0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0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應募人資格條件應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
規定。
B.本次擬洽定應募人之名單及其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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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定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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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勝壹甲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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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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璽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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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私募股數或張數:162,000,000股。
(05)得私募額度:
A.不超過新台幣90億元之額度發行私募普通股。
B.本公司為因應營運建置所需資金,擬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私募特別股、私募國
內及/或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方式合計於不超過新台
幣90億元額度內籌募資金,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
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公司章程
、相關法令規定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辦理。
(0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價格之訂定依據: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百分之八
十或其面額(取其較高者)為訂定依據。參考價格為定價日最
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
實際私募價格:
A.依上述定價依據,本公司以108年06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
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4.15元為參考價格。
B.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09年1月13日為定價日,訂定實
際私募價格為新台幣10元,未低於面額,私募價格應屬
合理。
(0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未來營運所需。
(0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過去一年以來資本市場現況
、以及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投資
人之實際需求;加上私募有價證券受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
之限制,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
採用公開募集而擬
以私募方式辦理。
(0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109/01/13。
(11)參考價格:4.1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
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規定之情形外,不得再行賣出。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
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
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
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A.本次私募繳款期間:
依法應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
。但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
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惟本私募普通股案已獲股東會授
權分次辦理,且各分次私募之金額皆不影響原私募計畫案
(包括但不限於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之執行,亦無所
收股款未能符合股東會通過辦理私募有價證券之決議情形
,故本次私募普通股倘無法於前述繳款期間完成股款收足
作業,本公司應參照經濟部10502005270號函令,於增資
基準日前再行召開董事會決議修正發行新股數額及增資基
準日,以本次實際認繳私募股款之金額辦理增資,並向經
濟部辦理變更登記。
B.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
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
時,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
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發行相關事
宜。
C.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相關限制,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
及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函釋辦理。
D.本次私募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
私募專區/私募資料查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