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25日晚間公告,板橋埔墘郵局、臺北雙連郵局、彰化光復路郵局、高雄青年郵局辦理簡易壽險業務及壽險處辦理一般業務,查有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洗錢防制法及保險法相關規定,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洗錢防制法、保險法,一口氣核處罰鍰新台幣80萬元整及25項糾正。
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此次缺失多達26項,主要是五分檢查報告一次裁罰,而由於簡易壽險法的罰鍰都很低,所以郵局被罰80萬元,應是創下歷年最高的罰鍰。保險局官員表示,本次最嚴重的疏失是在「防制洗錢」的部份,根本「該做的都沒做」。舉例來說,對於高風險客戶應該訂定每年定期重新檢視一次,但郵局都沒有,也就是說郵局沒有依據客戶重要性及風險程度訂定定期審查的標準及作業流程規範,開罰50萬元。
另外,郵局查核單位未能有效查核契約異動、新招攬案件情形;對同一業務員同日受理同一要保人辦理減額繳清再投保新契約案件,有未查核並瞭解原因者;招攬及核保作業有未確實評估保戶保險需求及商品適合度者,開罰30萬元。其餘缺失還包括受理客戶新契約投保作業,有未於壽險專辦櫃檯辦理者、辦理保險單寄送作業,有未妥善保管簽收回條及保單遞交作業控管欠妥等情事、要保書有先由要/被保險人簽名,再由業務員套印要保書基本資料之作業程序顛倒情事,有欠妥適,顯示業務員未瞭解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基本資料、投保條件、投保目的及需求等。<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