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 訂定減資基準日案。
1.事實發生日:108/04/25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5
(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1,492,400元。
(4)消除股份:149,240股。
(5)減資比率:0.0035%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139,717,6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
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8年04月25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