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於昨(28)日立院財委會審查前瞻基礎建設預算前受訪表示,以核養綠公投已經通過,行政院尊重民意,把非核家園的期限放寬,換句話說已沒有2025非核家園年限。謝也說,核電廠本來期限是40年,甚至依國外經驗,最長可延役到80年。
另經長沈榮津也表示,核三廠兩部機組延役牽涉到國家能源政策問題,必須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持續溝通;若確定要提出核電廠延役申請,將會先以核三延役為主,核二廠還要再做評估,因核三時間比較寬裕,在未來三年內都還會持續運作,加上其燃料池還有3年使用量,是比較適合的目標。
謝曉星昨在立法院聯席會議受訪時表示,以核養綠公投通過,經濟部將全盤考慮核電廠延役。經濟部決議未來核電廠要延役,政院已表示尊重民意,且政院已把非核家園年限放寬,沒有2025年的年限,如果要調整核能占比,行政院會跟國會溝通。
謝表示,核電如要延役,必須由台電提出延役計畫書,原能會是以「核能安全」為宗旨做審查。但謝也強調,若要提出延役,台電須在運轉執照到期前5年提出來,因此核三廠若要延役,必須明(108)年7月底前提出,只要法規允許,原能會就會去做。台灣目前三座核電廠,核一兩部機組將在今(107)年12月5日及明年7月15日除役,核二廠年限在2023年3月屆期,核三廠在2025年5月到期。
被問到核電廠最長延役期限,謝曉星指出,國際上曾經有延役1倍的時間,核電廠本來運轉年限是40年,經過延役甚至可到80年。雖然台電曾對核一提出延役20年計畫書,不過沒有獲得核准,也已撤案。謝表示,現在台電還沒有提出來核三延役計畫,其延役時間並不確定,「實際上能延役多久,也要看法規允許。」至核四廠這次公投並未涉及,目前不作討論。
對此,台電高層表示,符合法規延役要件的核三廠,是否能延長運轉至80年,要全盤評估核電廠設備情況,如果要延這麼久,舊有設備可能要更新,就像房屋要拉皮,要視房屋結構是否可行,要延役20年或40年,仍需評估。
台電高層認為,核三廠若要提出延役申請計畫,可能要在明年七月,不可能提早,因為有很多作業要準備;至於核二廠延役有無空間,必須相關部會和國會溝通,台電會依政策決定,提出核電延役規劃。
不過,恆春核三廠延役問題一被拋出,屏東縣政府隨即在28日上午表示,核三廠如期除役是地方政府與民眾一致堅持的立場,絕不同意核三廠延役。<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