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暨洽特定人認購繳款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6/10/3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06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6年10月30日截止,經查尚有部分
員工及原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第一項之規定辦理,催告繳款期間自
106年10月31日至106年12月1日。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暨全省各分行辦理,或以自動提款機繳費(ATM)、
跨行匯款方式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1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2)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
購之,特定人繳款期間自106年10月31日至106年12月19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