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10/2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5年私募普通股確認分四次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業經106年10月25日董事會決議105年私募普通股確認分四次辦理,故擬修訂
105年10月26日公告之私募重大訊息內容如下:
一、決議私募董事會日期:105/10/26
二、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三、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資格條件之
投資人為限。目前潛在應募人之名單、選擇方式與目的、潛在應募人與公司
之關係如下。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1)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依證交法第43條之6相關規定擇定特定人,應
募人之選擇目的為對本公司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
(2)應募人之名單及與公司之關係:
潛在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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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超過10%之法人股東
頂安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股東。本公司董事為該股東之代表人。
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股東。本公司監察人為該股東之代表人。
(3)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揭露事項:
潛在應募人 前十大股東名稱 / 持股比率 / 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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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和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61.9%/法人股東之法人股東
頂基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8.1%/法人股東之法人股東
頂安有限公司 魏應交 / 50% / 法人股東之股東
魏應充 / 50% / 法人股東之股東
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魏應行 / 50% / 法人股東之股東
魏應州 / 50% / 法人股東之股東
四、發行總額:在不超過新台幣柒拾億元額度內辦理。
五、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百分之八十或其面額(取其
較高者)為訂定依據。參考價格為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之每股淨值。
(2)發行價格暫定為10元,惟定價日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
令規定及於不低於股東會所決議訂價依據與成數範圍內,參考當時市場狀況
、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3)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依前述之訂價方法,並已依據法令規範並反映公司經營
現況,且考量私募發行之股份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等因素,故其訂價之依據
尚屬合理。
六、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市場狀況及洽特定人之狀況,於股東會決議通過本案
之日起一年內分四次辦理,私募募集資金將全數用以營運建置所需資金。預計達
成效益為強化財務能力,並支援現階段營運快速成長之需,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
益。
七、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過去一年以來資本市場現況、以及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
引進投資人之實際需求;加上私募有價證券受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可確
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
八、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九、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十、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十一、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十二、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