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壽險處驚爆員工疑似侵占保費案,金管會保險局25日證實 該員工有挪用保戶保費,且塗改保戶取得的保單內容,這部分涉及刑 責,必須由檢調偵辦,至於中華郵政壽險處是否有疏失,保險局將再 檢視報告後懲處。
保險局昨日立即要求郵局壽險處到金管會報告案情,據保險局掌握 的資料,這是有客戶在6月下旬陳情,郵局壽險處7月初即依重大偶發 事件通報金管會,同時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初步發現涉及360多位客 戶、800多張保單,目前正逐一與客戶洽談,協助解約。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郵局壽險處一定會確保客戶權益不受損 ,解約也是退還客戶所有已繳保費加計利息,完全不收取解約費用。
此案從民國98∼106年,且這位行員以躉繳保單方式一次收取客戶 大量保費,存入自己的帳戶中,再從此帳戶扣款分期替客戶繳保費, 在此過程中郵局壽險處並沒有發現這些保單的繳款方式有異,中間是 否涉及管理疏失或內控有問題,保險局已要求郵局壽險處交出調查報 告,將視情節輕重懲處。
由於郵局壽險處一直以來只能銷售分期繳短年期壽險,最高保額也 有限制,近年才調高為600萬元,郵局並沒有躉繳壽險保單,保單種 類比不上一般壽險公司,因此才適用「簡易人壽保險法」,罰鍰金額 也僅30∼250萬元,與一般壽險公司最高罰600萬元不同。
依據簡易壽險規定,員工若意圖為自己的不法利益,損及中華郵政 財產或利益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中華郵政的懲處 ,若簡易壽險未規範,保險局表示將回歸保險法,最重即149條的限 制業務等相關懲處。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