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04/27
2.發生緣由:105年4月27日董事會決議任用簡采涵副處長為公司稽核主管。
3.因應措施:105年4月27日董事會決議任用簡采涵副處長為公司稽核主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人員變動別:稽核主管
(2)舊任者姓名、職級:NA
(3)新任者姓名、職級:簡采涵/副處長
(4)生效日期:10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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