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煉油廠重油媒裂工場火警,遭高雄市勞動檢查處就火警相關設備停工 1.事實發生日:104/11/112.事件緣由:台灣中油公司大林煉油廠重油媒裂工場火警事故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汽油部份101年產量315,951KL,102年150萬KL,103年195萬KL;丙烯部份,101年產量34,492MT,102年212,249MT,103年266,633MT。輕循環油部份,101年產量49,778KL,102年311,313KL,103年390,736KL。大林煉油廠將儘速完成檢修工作,將避免減產。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在開爐進料準備階段發生,會儘速完成檢修工作,以104年10月價格來說,RFCC系列工場產值約50億元,佔公司總營收(104年10月594億元)百分之8.5。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7.決策過程:事實發生日,高雄市勞動檢查處就大林煉油廠重油媒裂工場火警現場進行調查,通知大林煉油廠就重油媒裂工場火警相關設備局部停工。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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