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研擬修正「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及「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納入投資範圍。
中華郵政表示,郵政儲金金額龐大且逐年增加,必須支付儲戶利息及自負盈虧,但法令規定,不能辦理放款且運用管道有限,資金去化困難,有必要拓展資金運用管道。
金管會已於101年10月26日修正「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第2點,刪除有關不得投資大陸地區之限制。中華郵政為促進資產配置多元化,分散地區、幣別以降低投資風險,並提升郵政資金運用效益,參照金管會對商業銀行之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研擬修正「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及「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納入投資範圍。
中華郵政表示,相關辦法如獲准修正,大陸地區投資亦僅為中華郵政資產配置之一環,且中華郵政對於各類有價證券之投資限額、投資標的之信用評等及分層授權額度等,一向訂有嚴格控管機制,尤其未來辦理大陸地區相關有價證券投資時,將作更嚴謹的管控。<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