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收取匯款手續費金額是否合理,昨天再度成為話題,金管會21日發函給銀行公會,要求各銀行要檢討其各項收費的公平合理性,收取的金額必須符合比例原則,指金管會會將收費檢討及執行的情況納入一般金檢,了解銀行等是否有收費不合理或未定期檢視的情況。
但金管會也強調,銀行提供金融服務原本就要收取合理費用,以維持營運及人工成本,也要求銀行將這些收費標準公告在網站上,讓客戶可自由選擇想要的服務及銀行。
台銀也指出,託收客戶持有國外開來外幣匯票或支票,每筆收取匯費及郵電費各300元,加計共600元,該收費標準不僅介於主要行庫每筆收費最低300元至最高1,100元間,且低於平均水準,並未偏高,但「將從消費者保護立場,並參酌同業計費方式,研議有利消費者的收費標準」。
親民黨籍立委李桐豪昨天出具統計數據指出,郵局去年度共收取4 萬9千多筆跨縣市劃撥儲金手續費,總金額雖僅98萬元,代表一年有近5萬人次因跨縣市匯款被收費;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也認為,台灣已形同大生活圈,且郵局及銀行的電腦連線也非常方便,應檢討過去收取手續費沿襲至今是否合理。
有民眾投訴到郵局以劃撥方式跨縣市存款,郵局會加收20元手續費,被批評為「揩油」,中華郵政昨日傍晚緊急滅火,表示將自今年9 月中旬起,取消個人劃撥帳戶本人跨縣市存款手續費。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