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0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102/12/20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2/10/2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102/10/23董事會決議通過「10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
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等相關內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102年度第一次
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第七條認股價格之調整。
(2)修正前條文: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辦理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4)修訂後條文: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
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
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行及認股辦法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需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
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3)本辦法業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而尚未發行前,如其主要內容有變更時,應經董事
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即檢具董事會議事錄
及修正後相關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之。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