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正式向交通部遞件申請,要以郵儲金轉投資設立保經子公司,由於這項申請案必須洽金管會意見,目前金管會內部評估,中華郵政的儲匯部與壽險部,是同一法人的兩個部門,儲匯資金要另成立保經公司銷售其他保險公司的保單,恐有適法性的疑慮。
中華郵政董事長李紀珠就任後不停推動多項新業務,其中一項創意,就是要成立保經公司,銷售其他壽險公司的保單,以在簡易壽險之外,能有更多樣化的保單,滿足客戶的需求,且透過深入各鄉鎮的郵務士,也能進行保險服務,更為便民。
同時也能藉由銷售其他壽險公司保單的過程,由各壽險公司提供教育訓練,提升中華郵政人員的保險專業。
近期中華郵政已正式提出申請,但由於中華郵政的資金涉兩大管理法規,一是管理簡易壽險資金的「簡易人壽保險法」,另一項即是「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並未允許投資保險相關事業,因此不能用7,000億元的簡易壽險資金轉投資保經公司。
中華郵政即是申請用逾5兆元的郵儲金,轉投資設立保經公司,據了解,李紀珠也親自到行政院、交通部及金管會溝通此案,爭取在7 月底前能獲得核准。
金管會表示,依據郵儲匯兌法,郵儲金的用途就是轉存央行;轉存其他金融機構;投資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短期票券;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參與金融同業拆款市場;提供中長期資金轉存金融機構,辦理政府核准的重大建設及民間投資計畫。最後一項是其他經交通部、金管會及中央銀行核准者,若要申請保經公司,只能走最後一項,即要相關部會都同意。
金管會內部評估,金控下銀行設保經代公司,銷售其他保險公司或自家壽險公司的保單,是以共同行銷及金控跨售的管理辦法運作,同一金控下的銀行與壽險仍是兩個獨立的法人體,但是中華郵政是一家公司,有郵儲金及壽險兩個部門,在適用共同行銷或跨售上會有適法性疑慮。金管會雖初步決定似乎不可行,但官員強調,政院仍在協調,金管會也儘可能努力尋找解套空間。<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