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0/05/03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0/05/23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337,811,050元,流通在外股數33,781,105股,每股淨值為4.71元。(2)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270,248,840元,流通在外股數27,024,884股,每股淨值為5.89元。(3)上述資料依99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計算。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一、本公司為辦理100年減資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暨「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擬定本作業計畫。二、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3,781,10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37,811,050元。三、本次減資新台幣67,562,210元整,銷除股份6,756,221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後提高每股淨值,依公司法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按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20%。四、減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減資後股份總額計27,024,8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金額270,248,840元。五、本次減資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未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其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六、預計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0年6月29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0年7月1日。(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7月2日至民國100年7月12日止。(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0年6月30日至民國100年7月12日止。(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0年7月6日。(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0年7月13日。(7)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8)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七、本次換發新股票程序及手續:(1)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面、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八、本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如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需,遇有變更之情事,擬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程序,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減資案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5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702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0年5月23日南商字第1000012505號函核准本公司變更登記。<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