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減資基準日及預定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9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67,562,2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756,221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5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7021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項目:一、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二、C802041 西藥製造業三、C199990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四、F401010 國際貿易業五、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六、A301030 水產養殖業七、F101050 水產品批發業八、F201030 水產品零售業九、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十、F201020 畜產品零售業十一、C201010 飼料製造業十二、F103010 飼料批發業十三、F202010 飼料零售業十四、C802060 動物用藥製造業十五、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十六、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下列產品:1.微陣列快速檢測晶片2.免疫調節原料藥3.免疫調節健康食品原料4.抗發炎固型製劑5.功能性益生菌產品6.兼營與上述產品相關之國際貿易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善化區大利二路一號。(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二名獨立董事)、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得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數額為33,781,105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7,811,050元。(六)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及金額:27,024,8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70,248,840元。(七)本次減少資本總額及減資比例:1、減少資本新台幣67,562,21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股份6,756,221股。2、減資比例: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未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其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八)本次減資之用途:彌補虧損、提高每股淨值。(九)減資換發新股相關作業事項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辦理換發股票,本次減資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遵循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十)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時程:1、減資基準日:民國100年5月12日2、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0年6月29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0年7月1日。(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7月2日至民國100年7月12日止。(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0年6月30日至民國100年7月12日止。(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0年7月6日。(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0年7月13日。(7)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8)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十一)減資換發股票程序及手續:(1)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面、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十二)本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如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需,遇有變更之情事,擬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程序,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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