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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台灣虎航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 平面媒體(蘋果日報B02版、工商時報A05版)、 網路媒體(Appledaily、MSNnews) 2.報導日期:108/12/16~108/12/17 3.報導內容: (1)力拼明年底前掛牌,法人看好掛牌後可穩居航空股王。 (2)法人樂觀看待全年營收及獲利皆有望創下歷年新高、可望拉高毛利水準。 (3)法人表示,隨著自由行與線上旅遊平台興起之趨勢,順勢拉升低成本航空市場需求, 未來隨現有東北亞市場耕耘優化、東南亞市場持續開拓以及未來機隊擴充計畫等引擎帶 動下,台灣虎航整體營運獲利可望持續成長,再創營收巔峰。 (4)被外界看好有力拚全年營收100億的潛力。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未作任何預測性之公告,報上所載皆為媒體 及法人臆測,特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示辦理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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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鈺鎧科技 | 公告108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
1.事實發生日:108/12/17 2.公司名稱:鈺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4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0.48%,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0787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08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 負債比率=61.25% 流動比率=128.50% 速動比率=81.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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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 因華生技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
1.事實發生日:108/12/17 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6,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6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0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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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晨暉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08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發生緣由: (1)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一年內一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訂定之。 (2)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權發行日當日之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 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等,經董事會通過。任一員工 被授予之認股數量,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3)發行總數:發行總額為95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之普通股1,000股。 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950,000股。 (4)認股條件: (一)認股價格:每股認購價格為30元。 (二)1.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 ,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為50%,屆滿3年後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為100%。認股權憑證 之存續期間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日起算五年,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 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棄權,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相關時程及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如下: 時 程 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 -------------------- 屆滿2年後 50% 屆滿3年後 100% 2.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權發生重大變動時(即辦理公司合併、公 司分割、股份轉換或公司股份轉讓予特定人持股達51%以上),不受本條第(二)項第1 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 (三)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情事,或 違反本辦法規定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全部予以收回並註銷。 (四)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五)認股權人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發生以下情事,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資遣/開除:除遇有重大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情事,而被公司開除者 ,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註銷。其餘自願離職/資遣已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 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 3.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 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 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 留職停薪期間以月份數計算往後遞延 (留職停薪期間之日曆天數除以30後採無條件進位 取整數方式計算月份數),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4.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 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喪失認股權人 資格,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而離職者: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 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 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調職: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董事長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之認股權人,其認股 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惟認股權人於轉任公司後自願離職或因不可歸責 於該公司之事由而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者,比照本項第1.款之自願離職方式辦理。 7.其他非屬上列之原因者,授權董事長於本條第(二)項認股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 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並報請董事會追認。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 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六)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5)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6)認股價格之調整: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認股價格均不予調整。 (7)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 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受理認股權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 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通知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 名簿,並在完成法定程序後發給新發行之普通股,若本公司已登錄興櫃,則以帳簿劃撥 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如本公司已上市或上櫃買賣,則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 保劃撥方式發給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四)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或證券交易所買賣時,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上市(櫃)買賣。 (五)有行使認股權權利時,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惟 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時,本公司得衡酌調整資本額變 更登記作業時間。 (8)認股權行使後之權利義務:認股後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9)保密規定: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 外,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三) 項辦理。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生效;修訂 時亦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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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北都數位有線電視 公 | 本公司108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8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已於108年12月16日截止,惟有部分 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民國108年12月17日 至109年01月17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彰化銀行松江分行暨全省各 分行辦理繳款事宜,依繳款書所載之繳款方式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 認購新股之權利。 (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俟催告期滿後,將儘速依貴 股東所認購股數發 放股票。 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176號B1, 電話:(02)878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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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安特羅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2/1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6,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視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22元,發行價格有修正必要時應調整,授權董事 長於每股價格新台幣20元~24元全權處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總額之10%計1,60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總額之90%計14,4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 認購,每仟股認購327.27272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 ,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股部 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改善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內容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 或因客觀環境而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二)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 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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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康訊科技 未 | 公告董事會決議子公司亞設瑞瑪科技貿易(北京)有限公司聲請宣告破 |
公告董事會決議子公司亞設瑞瑪科技貿易(北京)有限公司聲請宣告破產
1.聲請或收到法院通知書日期:NA 2.法院名稱、發文字號及發文日期:不適用 3.公司名稱及與公司關係:子公司 4.若為母公司或子公司,其相互持股比例:100% 5.聲請人或重整人:亞設瑞瑪科技貿易(北京)有限公司 6.聲請或通知內容:亞設瑞瑪科技貿易(北京)有限公司聲請宣告破產 7.負債總額:新台幣4,681,620元 8.處理過程:亞設瑞瑪科技貿易(北京)有限公司因業務緊縮,資產不 足抵償負債,董事會於108年12月16日決議向法院聲請宣告破產。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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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美麗信酒店 未 | 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之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公司名稱:美麗信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經董事會 決議,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 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股務作業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起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配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 或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電話:(02)2326-88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在與新代辦股務機構簽約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備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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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美麗信酒店 未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變更承租飯店意向書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公司名稱:待合約簽訂後再補行公告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無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無 5.發生緣由:本公司擬予變更業經民國108年5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承租飯店意向書之承 租條件,並重新出具承租飯店意向書,特此更新說明。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需依雙方簽訂具法律效力之契約書,本意向書才成立,屆時將依法公告相關資訊。 (2)投資人應注意,本案存在正式協議未必確定簽署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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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美麗信酒店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2/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安迪,駐店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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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美麗信酒店 未 | 公告本公司新竹分公司更名、遷址及變更負責人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公司名稱:美麗信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經108年12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原美麗信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 地址為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2段111號,負責人黃秀美;擬變更為美麗信酒店股份有限 公司北區分公司,地址為台北市建國北路2段33號12樓,負責人黃安迪。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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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F-北極星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開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2/16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9/02/25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號) 4.召集事由: (一)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二)其他議案: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1/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2/25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含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二)本公司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受理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擬 訂為108年12月27日起至109年1月6日止。受理提案處所:北極星藥業集團股 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33號4樓,電話:(02)2656-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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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擬撤銷募集108年現金增資案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9月18日 金管證發字1080331138號函核准在案。 (2)考量全體股東權益及整體市場氛圍,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此次現金增資案,資金 運用計畫不足部分將以自有資金或金融機構借款支應。 6.因應措施:本次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退款補償相關事宜,俟主管機關核准後 另行公告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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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洋基工程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公司名稱:洋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109年度預算案 (二)本公司109年度稽核計畫 (三)委任本公司會計師簽證案 (四)擬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管理作業辦法」 (五)擬訂定「審計委員會運作管理作業辦法」 (六)擬訂定「申請暫停及恢復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作業程序」 (七)擬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八)本公司107年第三次績效獎金發放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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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佐臻 興 | 澄清108年12月16日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8/12/16 3.報導內容:節錄如下: 「... 佐臻正是與高通合作開發XR系列平台的設計團隊之一 ...」 「... 佐臻也已與大陸的電信運營商中國移動合作,成功打入當地市場 ...」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上述內容純屬媒體推測,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對外聲明澄清, 特此發布本重大訊息對外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 (1)該報導內容純屬法人預測,本公司特此慎重澄清說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 以保障自身權益。 (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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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瑞鼎科技 | 公告本公司辦理異議股東股份註銷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事宜 |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8/12/13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8/12/13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23,200,000元(72,320,000股), 本次註銷庫藏股5,316,574股,減資新台幣53,165,740元,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70,034,260元(67,003,426股)。 (2)每股淨值為新台幣61.2元,係依108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表股東權益及 流通在外股數為計算基礎。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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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雷虎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臨時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公司名稱:雷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8年12月16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 (一)本公司擬出售轉投資公司股權案。 (二)本公司擬與客戶簽署新修訂及增補供貨合約案。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對該客戶2018年營收為232,733仟元,佔營收比例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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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雷虎生技 興 | 本公司擬出售轉投資公司股權案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處分雷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49%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8/12/16~108/12/1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為1,102,500股、每股單位價格為58.41元, 交易總金額為6,44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BA INTERNATIONAL LIMITED. 交易相對人及其對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估處分利益約新台幣4,700萬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期間為:依合約辦理 金額為新台幣6,440萬元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現金交易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價格依據鑑價公司出具之鑑價報告及 會計師出具之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為參考依據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22.29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計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為0; 金額為0;持股比例為0;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5.8%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之比例:9.08%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107,051 (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客戶為其全球供應鍊管理及強化雙方合作關係之需要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12月16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遠見國際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吳宗璋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二字第060316號 24.其他敘明事項: 董事會通過並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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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微邦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定價及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2/1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股數以15,000,000股之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得私募額度:15,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私募價格訂定方式依主管機關之法令規範辦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提升公司競爭力及創造股東長期價值。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考量籌資市場狀況較不易掌握,故不採用。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8/12/16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15.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24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以股款收足日為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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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銳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券商辭任 |
1.事實發生日:108/12/16 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券商宏遠證券今日發函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主辦輔導推薦券商,依 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 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對於股東所告成之不 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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