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22/5/19 | 橘焱胡同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 之 |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 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吳念忠 (2)董事:洪明賢 (3)董事:應治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陳雅芬 (4)董事:應治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何志強 (5)董事:能率創新(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周哲毅 (6)董事:能率創新(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恩劭 (7)獨立董事:黃世賓 (8)獨立董事:林思瑜 (9)獨立董事:何承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董事:吳念忠 (2)董事:洪明賢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吳念忠 上海橘焱胡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桔色(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長 (2)董事:洪明賢 上海橘焱胡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橘焱胡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放鶴路1088號 桔色(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雙柏路1289號2幢204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橘焱胡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餐飲、餐飲管理及相關諮詢。 桔色(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餐飲、餐飲管理及相關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轉投資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10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橘焱胡同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選任董事長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1/05/19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吳念忠 4.舊任者簡歷:橘焱胡同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吳念忠 6.新任者簡歷:橘焱胡同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111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9.新任生效日期:111/05/1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橘焱胡同國際 興 | 公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新任委員名單 |
1.發生變動日期:111/05/1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王思懿 (2)獨立董事:周繁湘 (3)獨立董事:卓朝鴻 4.舊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王思懿 簡歷:舜全電子(股)公司 執行副總 (2)獨立董事:周繁湘 簡歷:樂點(股)公司 營運長 (3)獨立董事:卓朝鴻 簡歷:建興資訊(股)公司 市場研究分析協理 5.新任者姓名: (1)獨立董事:黃世賓 (2)獨立董事:林思瑜 (3)獨立董事:何承榮 6.新任者簡歷: (1)獨立董事:黃世賓 簡歷:定穎電子(股)公司 業務處長 (2)獨立董事:林思瑜 簡歷:叡興投資(股)公司 負責人 寰旺有限公司 董事 金渝有限公司 負責人 香港商天洋有限公司 負責人 松角實業(股)公司 負責人 松樹角(股)公司 負責人 (3)獨立董事:何承榮 簡歷:南洋染整(股)公司 財務經理 南岩半導體(股)公司 財務經理 華曜電(股)公司 監察人 東磊科技(股)公司 監察人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111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審計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2/25~111/06/18 10.新任生效日期:111/05/1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有成精密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
1.事實發生日:111/05/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一一一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提升員工向心力與生產力 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主管 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 ,訂定本公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2.發行期間: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 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3.1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符合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 號令規定之本公司受僱員工為限。受僱員工係指符合支領薪資原則,由公司僱用之 本國及外國籍職(工)員、專任及兼任、全時及部分時間參加作業或提供服務之常僱 員工,惟不包含派遣人力及業務外包人員,亦不包括未兼任員工之董事。 3.2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取得認股憑證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 及預期整體貢獻、特殊專才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 提報董事會核准。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 會決議;未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本公司董事會決 議。 3.3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 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 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發行總數: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總額為2,250,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本公司普 通股股數為1股,因認股權之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250,000股。
5.認股條件: 5.1認股價格: 5.1.1發行日於興櫃掛牌日前: 每股認股價格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並應洽會計師對發行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5.1.2發行日於興櫃掛牌日後: 每股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 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所稱發行日前一 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 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 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5.1.3發行日於上市(櫃)掛牌日後: 每股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5.1.4上述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5.2權利期間: 5.2.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自發行日起算)為五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 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5.2.2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股權人 死亡而 繼承者不在此限,惟繼承者仍應依各項約定行使認股權。 5.2.3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可 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比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計可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二年 50% 屆滿三年 80% 屆滿四年 100% 5.2.4本認股權發行後,如遇有本公司被他公司併購為50%(含)持股以上子公司之 情事時,不受5.4所述內容規範,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認股權人得於 併購相關合法決議通過日起三十日內或併購基準日前(以較早者為準),行 使全部或部分認股權,不受前述屆滿期限及比例限制,屆期未行使者,依併 購相關契約或計畫約定處理。 5.2.5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若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 大過失時,公司有權將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 使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5.3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5.4認股權人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因故離職,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5.4.1離職(含自願離職、資遣或解僱): 依5.2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日隔日起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起失效,且本公司有權將已授予認股 權人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但經董事會另行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 時限者,不在此限。 5.4.2留職停薪及育嬰假: 經本公司特別核准辦理留職停薪或育嬰假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 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 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或育嬰假期間 往後遞延,合併留職停薪之期間計算仍不得逾5.2規定之存續期間為限。 5.4.3退休: 依5.2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退休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逾期未行使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當日起失效。但經董事會另行核定其認股 權利及行使時限者,不在此限。 5.4.4一般死亡: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認股權人於死亡時,繼承人全體得自該員工死亡日起 一年內且於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共同行使可行權之認股權利,逾期未行 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失去認 股權人資格,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認股權憑證 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認股權人所屬國繼承相關法令及「公開發行 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 關證明文件,始得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 序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之有效存續期間。 5.4.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5.4.5.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 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其行使認股權利期間為自離 職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且於 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行使之,逾期未行使則視 同放棄其認股權 利,不受5.2有關時程屆滿及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5.4.5.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全體繼 承人得共同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其行使認股權利期間為自死亡日 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且於本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行使之,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不受5.2有關時程及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5.4.6調職: 因公司營運所需,經核定指派轉任至本公司關係企業者,其已授予認股權憑 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惟認股權人於轉任後自願離職或因不可歸 責於該公司之事由,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資遣或解僱者,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 5.4.1之離職方式辦理。 5.4.7其他非屬上列原因或實際依照前揭各款規定執行時必須依相關法令進行調整 時,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訂定或調整之。 5.4.8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其未行使部分即失 效。 5.5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且其 額度不再發行。
6.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7.認股價格之調整: 7.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增加 時(包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 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公司分割、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認股價格應於發行新股除權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 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 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 7.2認股權憑證發行後,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佔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百分之一點五 者,認股價格應於除息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 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 價之比率)。 7.3本次認股權證發行後,本公司若因非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得於 減資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 五入)。 7.3.1減資彌補虧損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 資後已發行股數)。 7.3.2現金減資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 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註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並應扣除本公司買回尚未轉讓或註 銷之庫藏股。該總股數係以本公司最近一次向經濟部變更登記之實收 資本額。 註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註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 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註4: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受讓股份過戶完 成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 盤價。 註5: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面額時,以普通股面額發行之。 註6: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興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 息公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時價。股票上市(櫃)掛牌 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 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註7:如遇有同時發生普通股變動及發放現金股利之情形時,則先依7.2計算認 股價格後,再依7.1方式調整認股價格。
8.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8.1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 請書」,向本公司股務單位(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於送遞時即生認 股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8.2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即通知認股權人至指定銀行繳納股款。 8.3本公司股務單位(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 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普通股股票。 8.4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時, 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得上市或上櫃買賣。 8.5本公司每季至少一次,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及新股發行之申請。惟 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時,本公司得衡酌調整資本 額變更登記之作業時間。
9.認股權行使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因認股權行使所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 普通股股票相同。
10.認股權行使後之權利限制: 10.1本公司所交付予員工之認股權憑證,每年度於以下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 10.1.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10.1.2當年度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 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 分派基準日止期間。 10.1.3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11.稅賦: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 ,均按當時中華民國之稅法規定辦理。
12.簽約及保密: 12.1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由承辦部門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契約 書」,經認股權人完成「員工認股權契約書」簽署完成後,即視為取得受領權利 ;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即視為放棄受領權利。 12.2認股權人凡經通知簽署後,均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將本案相關內容及個人權益 告知他人,若有違反,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 12.3任何經本辦法取得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及其衍生權益之持有人,均應遵守本辦法及 員工認股權契約之規定。
13.其他重要事項: 13.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生效,日 後如基於法令變更、主關機關核定變更或客觀環境變動時,得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或終止,並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申報及公告。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 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 發行。 13.2本辦法如經董事會決議終止,應與員工協商並取得同意後,得以終止。 13.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4.本辦法制定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19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有成精密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事實發生日:111/05/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1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預計普通股7,000,000股內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預計新台幣7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3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5%, 預計1,050,000股內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85%,計5,950,000股內由原股東按 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 逾期未併湊者視為放棄。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若有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 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 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變更 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正基科技 | 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
1.事實發生日:111/05/19 2.公司名稱:正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1/05/24~111/05/30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96元 (3)公開承銷數量:5,095,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100,000股 (5)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96%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9,600,000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連訊通信 興 |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05/1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葉雨青/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翁淑萍/稽核主管代理人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留職停薪 6.異動原因:原內部稽核主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7.生效日期:111/05/20 8.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稽核主管職務暫由職務代理人翁淑萍代行職務, 待提報最近期董事會追認。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旭東機械工業 興 | 公告111年4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
1.事實發生日:111/05/19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負債比率為72.16%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100677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1年4月 4.自結流動比率:149.71% 5.自結速動比率:85.97% 6.自結負債比率:67.52%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 及速動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華立捷科技 公 | 補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一年股東常會事宜(增加議案) |
1.事實發生日:111/05/19 2.發生緣由:補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一年股東常會事宜(增加議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9 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1/06/29(星期三)上午十時整 股東常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2號(本公司) 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07年度現金增資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 (4).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3).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9 7.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1年4月29日16時30分前(最後過戶日為4/30逢假日提前) 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 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1年4月29日(五) 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1年4月30日 (原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8.受理股東提案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受理期間:111年4月25日起至111年5月5日止。 受理方式:親臨或以掛號函件寄送,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之結果,並於111年5月5日 17時前送達。 受理處所: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2號(本公司財會部)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康和期貨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111/05/19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康景泰,康和期貨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孫天山,康和期貨董事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台新藥 | 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解除本公司第五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之新增者 台耀化學(股)公司代表人程正禹,本公司董事長 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本公司董事 漢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本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解除本公司第五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之新增內容 (1)台耀化學(股)公司代表人程正禹 台嘉生醫 (股)公司董事長 (2)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 國邑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漢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 漢鼎(股)公司總經理 漢通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H&Q AP TAIWAN HOLDINGS, LTD. Director HanTech Inter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Corporation Director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台新藥 | 本公司111年股東會重要決議 |
1.股東會日期:111/05/19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不適用。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0年度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不適用。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紘通企業 興 | 公告111年03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 及速動 |
公告111年03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 及速動比率、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 融資額度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1/05/19 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027516號及第1070018057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 (1)111年03月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 64.96% 流動比率= 91.50% 速動比率= 59.23%
(2)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月份 111年04月 111年05月 111年06月 -------------------------------------------------- 期初餘額 67,280 63,399 60,786 現金流入 54,047 72,441 63,279 現金流出 57,928 75,054 55,614 期末餘額 63,399 60,786 68,451 --------------------------------------------------
(3)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月份 111年03月 111年04月 111年05月 -------------------------------------------------- 融資額度 442,849 442,849 442,849 已用額度 432,249 432,249 432,249 額度餘額 10,600 10,600 10,60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達航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11/05/19 2.公司名稱:達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5,80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58,060,000元, 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3月29日證櫃審字 第11100017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 15%,計870,000股由員工認購,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之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其餘85%,計4,936,000股依證券交易 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0年7月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原股東 放棄優先認股之權利,全數提撥供本公司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 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相 關規定辦理。 三、本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 理承銷。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 訂為每股新台幣27.83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 ,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 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5 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32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1/05/24~111/05/26 (2)公開申購期間:11/06/01~111/06/06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1/06/01~111/06/02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1/06/02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1/06/07 (6)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1/06/07~111/6/10 (7)增資基準日:111/06/10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之股份相同。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達航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111/05/19 2.公司名稱:達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基隆路1段176號B1 (3)聯絡電話:(02)8787-1888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達航科技 | 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
1.事實發生日:111/05/19 2.公司名稱:達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11/05/19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商業銀行天母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長春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商業銀行板南分行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9 | 鼎基先進材料 | 公告本公司股票即將終止興櫃交易並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巿交易 |
1.事實發生日:111/05/19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1/05/20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1月21日臺證上一字第1111800342號函核准上巿;並經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4月1日臺證上一字第1110005466號函同意 延長股票上市掛牌買賣期限在案。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7,695,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4月11日 臺證上一字第11118014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上市買賣開始日為 111年5月20日,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8 | 輝創電子 興 | 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11/05/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於111年05月16日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 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1年05月19日至111年06月20 日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及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 2361-1300)。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8 | 寶元數控 興 | 公告本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第一屆委員名單 |
1.事實發生日:111/05/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 委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王毓香:麥格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振宇五金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元大心資本創業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治平:國立成功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兼任教授 洪明儒:群倫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1年5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5)原任期:不適用。 (6)新任生效日期:111年5月18日至113年8月30日,同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2/5/18 | 歐特明電子 興 |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增列 |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增列召集事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2號2樓 (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202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5)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6)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7)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8)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含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5)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 (6)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7)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