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2)日一口氣對七家保險公司開罰,包括富邦、蘇黎世
、友邦、旺旺友聯及新光產險五家產險公司,和新光、宏泰兩家
壽險公司。金管會新主委陳樹上任後,對於保險公司稽核是否更
嚴格,已引起市場注意。
昨天被罰的五家產險公司,是因未將被金管會處分案揭露在網站
,被金管會各罰60萬元,這也是保險業首度因未在網站揭露受罰
訊息而再度受罰。
新光人壽及宏泰人壽則是因重要資訊未即時公告,行為時的負責
人吳東進和許東隆被金管會罰鍰。
金管會官員表示,根據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10條
,必須將被金管會處罰的資訊,在公司網站揭露。為有效落實這
項規定,金管會特別在去年11月14日發函,明確訂定有關揭露範
圍,兩年內的處分案都必須在網站揭露。
去年11月14日函令發布後,為進一步了解業者是否依規定辦理,
金管會特別全面檢視保險公司網頁,結果發現富邦、蘇黎世、友
邦、旺旺友聯及新光產險等五產險公司,未依規定辦理。
金管會昨天決定依法處分這五家公司各60萬元罰緩,金管會官員
表示,各公司未依規定揭露的情況不同,有些是部分處分案未揭
露,有些則是未將兩年內的處分案揭露。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並應落實法令遵
循暨內部控制制度,以免觸法。
除此,金管會昨天也對新光人壽、宏泰人壽行為時的負責人,分
別開出罰單。新光人壽是在97年1月14日處分
Mellon Offshore AlphaAccess基金,交易金額已達3億元,但未依公
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在事實發生起兩日內
辦理公告申報,。金管會因而依證交法,對新光人壽負責人吳東
進罰鍰24萬元。
宏泰人壽則是在92年11月27日董事會,通過前任董事長請辭案並
決議代理董事長人選,但公開資訊觀測站並無相關公告,違反證
交法規定,罰鍰12萬元。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