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華銀行與亞洲信託簽訂的合併契約即將在本月底到期,寶華銀行
的增資進度攸關亞信的改制。
據了解,依據雙方簽訂合併契約的第15條,等於卡住亞信向外資招
手,若寶華銀增資計畫未在月底前有明確進度,亞信將恢復「自由
身」。
寶華銀與亞信在今年8月相互通過董事會決議將對等合併,日後雙方
也簽訂合併契約書,有效期限訂在今年12月31日。不過金管會要求
寶華銀須先完成40億元增資案,再與亞信合併,以避免兩個體質不
佳的金融機構,在合併後無法產生綜效。
相關主管指出,雖然雙方連換股比例都已經敲定,但隨著時間逼近
,寶華銀的增資案仍舊「靜悄悄」,亞信董事會日前也發函給寶華
銀,表明只要在12月31日以前,增資案有「明確進度」,就願意繼
續等候寶華銀進行合併。
寶華強調,這次的增資案並沒有訂出「刁難」投資者的條款,寶華
還是希望可以增資順利,與亞信結親,不過近來財務顧問協調的腳
步有些緩慢,寶華沒有把握在年底前完成增資案。
根據雙方簽訂的合併契約中第15條所載明,亞信在沒有獲寶華銀同
意前,不得做出影響寶華權益的決定。意謂寶華銀在本月底的增資
案結果出爐之前,亞信皆不得與其他外資談及合併事宜,致影響寶
華銀權益。
寶華銀高層認為,在合併的過程中本來就不能做出違反對方利益的
事,不過寶華銀強調,寶華銀與亞信的合併意願書中本來就有載明
,若寶華銀無法在年底前完成40億元的現金增資,合併案即無效,
屆時亞信要怎麼做,當然可以再談。
寶華主管形容,亞信會先以寶華銀行合併為前提,因為信託公司已
沒有市場生存利基,加上主管機關令其改制商銀的時效已經延宕。
若亞信直接與寶華銀合併可省去不少麻煩,是改制成為商業銀行的
捷徑。再者,以引進外資來看,萬一外資的身分是私募基金,亞信
取得資金活水後,仍要與外資面臨更多轉型與合作的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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