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集團是否完全取得SOGO股權?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昨天首
度鬆口表示,當年「會議紀錄」(密約)是合法存在的,但遠東「百
分之一百已完成收購程序」。
但他不明講收購金額,只說「我保證至少百億元以上」,也未說明S
OGO的實際價值。
徐旭東昨天在台大孫運璿講座發表專題演講,會後他提到,遠東集團
在民國九十一年九月拿出廿五億元解決了SOGO跳票問題,強調遠
東取得SOGO有合法性。
不過,當年九月廿三日,遠東集團法務長黃茂德與太平洋流通投資董
事長李恆隆曾經簽字認可當天會議紀錄(俗稱的「密約」),包括遠
東須完成多項SOGO的股權回收、新館建設和後續債務擔保,並進
行財務稽查、請第三人評估SOGO的實際價值,才能進行交易;遠
東集團並承諾給李恆隆三成三股權。迄今這分密約被李恆隆當做要求
徐旭東履約的「護身符」。
去年徐旭東在遠百股東會上公開宣稱取得SOGO股權,去年十月,
李恆隆曾發存證信函質問「你買SOGO花多少錢?合約進度如何?
」徐不得不回函表示「已經履行了九成」。這張會議紀錄也成為李恆
隆猛打徐旭東「未取得SOGO經營權」,而徐旭東則始終低調。
但昨天徐旭東公開表示,他已經百分之百完成收購;但李恆隆昨天一
反常態,僅表示「還要再向遠東及SOGO查證」。
太平洋建設總經理章啟明則表示,遠東「只是入主、沒有付清錢」。
章啟明說,所謂的至少一百億元以上,是徐旭東利用SOGO擔保、
向銀行借錢蓋SOGO新館和其他建設,不是遠東集團拿出來的錢。
<摘錄聯合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