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便利商店修改加盟制度,統一超商為因應勞退新制帶給各加盟店
的衝擊,決調高加盟店利潤分配比率,未來平均每家加盟店每月可多
獲得兩千到七千元不等的利潤,統一超商則每年多增列一億二千萬元
預算支出;萊爾富則針對內部員工提出新的加盟辦法,以提供既有店
做為加盟的優惠,免除新開店需再培養新商圈的風險。
統一超商在考量勞退新制對於加盟主的衝擊,認為加盟總部與加盟主
的關係是生命共同體,決定將特許加盟(FC1)利潤分配比率將由
六○%調高為六二%,委託加盟(FC2)則由二三%至四五%的浮動
分配比率,調高為三○%與四五%兩種分配比率。
<摘錄工商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