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5/11
2.發生緣由:
對於媒體於4月21日、22日針對本公司之相關報導,本公司基於維
護股東與員工權益,及為本公司之永續經營,特於94年5月10日召
開記者會,做出以下之聲明,以澄清相關事實真象:
一、本公司自民國(以下同)92年開始生產製造之SONY記憶卡,均
係透過三國商社(Mikuni Shoji)所下之訂單內容與規格生產製造,並
且依據該商社的訂單內容出貨。
二、本公司自從開始生產SONY記憶卡至今,均未曾接獲SONY或
任何代表SONY之公司或個人,指稱本公司有侵害SONY記憶卡之
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或請求本公司停止侵害SONY相關權利之行
為。甚而自4月20日檢調單位聲稱本公司仿冒SONY之記憶卡至今
,本公司亦未曾接獲SONY相關之主張或聲明。
三、為避免衍生其他不必要之爭議,本公司已於4月20日起停止
生產SONY之記憶卡,並已就SONY授權之相關內容,向三國商社
求證,本公司亦要求三國商社儘早將相關情形回覆本公司。
四、此外,本公司已委託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Baker & McKenzie)
為本公司之法律顧問,全權處理本公司被指稱涉及仿冒之相關事
宜。
本公司最近產業動態簡述如下:
菘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擴大海外市場的版圖與自有品牌的市
佔率,已經於今年初,與伊藤忠產機株式會社(Itochu Sanki
Corporation)簽訂非獨家產品銷售合作,伊藤忠產機株式會社代理
銷售本公司製造之記憶體卡,銷售代理區域涵蓋日本與中國大陸。
本公司於今年初與日系大商社Mitsui (三井物產株式會社)簽署非獨
家產品銷售合約,其銷售代理區域涵蓋日本,中國大陸,美國與
歐洲。
同時,本公司亦與日本Marubeni(丸紅株式會社)洽談深耕經營日本
市場之方案。
3.因應措施:除召開記者會做出嚴正之聲明外,並發佈重大訊息公
告週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