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司法規定暨本公司93年4月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93年6月18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號12樓(台北圓山大飯店崑
崙廳)
三、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報告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2
)監察人審查九十二年度財務報表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
十二年度財務報表。(2)承認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
項:(1)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公司章程。(3)
監事全面改選案。(4)擬提出上櫃申請案。(5)購買董監事責任險。(
四)選舉事項。(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92年度盈餘分配案,經93年4月9日董事會決議如左:
(1)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3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另訂配
息基準日,屆時另行公告。(2)擬自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之股東紅
利計新台幣262,38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26,238,000股,每股
面額10元,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
無償配發500股,配發不足一股部分改依面額以現金折付(計算至
元為止),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補足之。(3)擬將九十二
年度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計新台幣50,317,18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計5,031,718股。(4)擬將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之董監酬勞計新台幣
8,386,197元。(5)本次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己發行股份相同
。(6)本次發行新股案經股東會同意後,有關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
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五、停止過戶起訖日期:自93/04/20至93/06/18止。
六、最後過戶日期:93/04/19下午4:00前親臨或掛號郵寄統一證券
股務代理部辦理。
七、開會通知書依法於股東常會30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
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查詢。
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
會開會35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本公司地址:台
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86號14樓之4。)
九、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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