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契約相對人:瑞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新區支行、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玉山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彰銀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東莞分行、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十家銀行共同主辦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1/19~117/02/1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簽訂人民幣10億元聯合授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財務承諾:本授信案由奇美實業提供支援函,
並依支援函約定將促使借款人履行本貸款合約下之責任與義務。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用於充實鎮江奇美化工營運資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鎮江奇美化工為支應營運流動資金需求,
今日與10家聯貸銀行團簽訂人民幣10億元之聯合授信案。
授信期間為三年及二年展期申請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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