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股東會損及股東權益,但卻「無法」立即處理。金管會主委黃 天牧9日坦言,外界質疑為何不能對大同祭出「立即導正措施」,而 要股東循司法途徑,主要是因為現行證交法並沒有給金管會這樣的授 權,但經過大同案後,將要求證交所、投保中心等舉行專家學者諮詢 會議,並蒐集國外作法等,黃天牧承諾三個月整理未來修法的雛型或 方向。
大同股東會後,金管會兵分多路進行後續補強或制度改革,除了研 議是否修證交法等相關法規,讓金管會有立即導正措施外,證交所總 經理簡立忠表示,將修規章擬增定「重大違反公司治理原則致生損害 股東權益之負責人」不得擔任初次上市公司負責人,若出任有經營權 異動的新任負責人,該公司會被變更交易方式,被上市公司併購的未 上市公司負責人,違反此行為,則不予同意此購併案。
集保總經理朱漢強也提出三大措施,一是目前有77家上市櫃公司自 辦股務,其中17家是單一公司自辦,即金控或知名電子業,另外有1 5家集團企業共60家母子公司,採集團自辦股務,如台塑、裕隆等, 但出現影響重大股東權益就只有大同一家。面對外界建議收回自辦股 務,將先蒐集國外資料,與學者專家、自辦公司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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