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12/18
2.契約相對人:瑞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
華僑永亨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廈門分行、大華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廈門分行、
三菱日聯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澳大利亞和紐西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華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古雷經濟開發區支行、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古雷新港城支行等十三家銀行共同主辦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8/12/18~113/12/1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簽訂人民幣20億元聯合授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財務承諾:本授信案由奇美實業擔任連帶保證人,
並依合約規定在流動比率、負債比率、利息保障倍數應維持約定之水準。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用於漳州奇美化工年產能45萬噸ABS及
AS項目之建設支出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漳州奇美化工為支應年產能45萬噸ABS及AS項目之建設支出,
今日與13家聯貸銀行團簽訂人民幣20億元暨聯合授信案。授信期間為五年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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