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發展綠色債券市場自去年5月19日首批綠色債券發行以來,到昨(26)日奇美實業綠色債券掛牌已累計發行新台幣494億元。
櫃買中心表示,我國綠色債券制度,主要參採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所發布之綠色債券原則(GBP)訂定,並呼應我國政府溫室氣體減量政策與能源政策發展方向。
現行國際市場上最受廣泛採用的綠色債券標準為ICMA所發布的GBP,國際間設有綠色債券專板之證券交易所,均以GBP為綠色債券之認定標準,包括倫敦交易所、義大利交易所、奧斯陸交易所、斯德哥爾摩交易所、約翰尼斯堡交易所、東京證券交易所、墨西哥交易所及盧森堡交易所等。
在GBP的規範方面,GBP是ICMA所制訂的準則,主要目的在於促進綠色債券市場的透明性與公開性,對於綠色債券的發行,ICMA 強調GBP的綠色投資類別包括更廣泛解決環境問題之項目,GBP所定的綠色投資範圍,不只限於巴黎氣候協定目標及攸關氣候變化之措施,整體來說,GBP的債券資金用途涉及了四個領域,包括氣候變化、自然資源枯竭、生物多樣性喪失,以及空氣、水或土壤的汙染。任何在這些領域提供明顯環境效益的項目,都可以認定為綠色債券。
GBP與氣候債券倡議組織(CBI)所訂的標準,最大差異之一在於與化石燃料相關之投資計畫是否可列為綠色債券。
對於資金用途涉及化石燃料領域,ICMA官網明確指出,只要符合GBP四個核心要素,還是可以成為合格的綠色債券。而投資人會依據自己的評估標準來篩選投資標的,建議發行人應充分揭露資訊,以供投資人判斷。
之前台電與中油綠色債券被CBI剔除的主因,在於兩者資金用於天然氣發電未符合CBI的綠色債券分類範圍,但以低碳的天然氣取代傳統燃煤發電,不僅有助於能源結構轉型與環境改善,也有助於達成溫室氣體的減量目標。
此外,對照GBP標準也完全符合綠色債券無虞,透過資訊的充分揭露,投資人可自行選擇深綠、中綠或者淺綠的綠色債券類型。
櫃買中心表示,綠色債券在目前國際之間尚無統一的定義或標準,我國現階段採行國際間最通用的GBP為認定標準,與國際間各主要交易所一致,並呼應我國「非核減媒」的能源政策目標。
市場預期,在明年底之前歐盟有機會訂定單一的綠色債券準則,屆時即可提供全球市場共通的參考與規範。<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