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細懸浮微粒(PM2.5)造成的健康危害,台中市政府昨(4)日宣布,已擬妥「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將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在四年內減少40%生煤使用量。
台中市長林佳龍表示,未來台中市每三年都會定期檢討空氣品質,這項自治條例經市議會審議通過並經行政院核定後,即可施行。台中市上月與中南部其它五縣市共同宣示,禁用生煤及石油焦,向PM2.5宣戰。
此外,市府預計5月底前成立「台中市空氣汙染減量工作小組」,推動空汙總量管制,並配合中彰投區域空氣汙染減量行動平台,定期研商各項空汙改善策略,除火力電廠、鋼鐵廠之外,也會對餐飲攤商要求減少油煙排放。
台中市環保局長洪正中昨天在市政會議中提出專案報告,指出台中市共有16家業者使用生煤,其中台中火力發電廠使用量高達全市82%,中龍鋼鐵占6%次之,如何降低大型汙染源排放量為當務之急。
洪正中說明,由於台中火力發電廠第1到第4號機較為老舊,市府將要求四年內改以天然氣作為燃料,其餘機組則改用高品質、燃燒效率較佳的生煤,以達成自治條例中規定四年內生煤使用量減少40%目標。
此外,考量中龍鋼鐵使用生煤作為原料,因此排除管制條件,但仍需採行最佳控制技術,減低空汙排放量。台中市103年PM2.5自動測站年平均值,超過世界衛生組織(WHO)標準1.8倍,目標是109年達成標準。
林佳龍指出,台中市有全世界最大的燃煤火力發電廠,發電利潤給中央政府,汙染卻由台中市民承擔,這樣的作法並不公平,地方政府必須有所作為。
林佳龍表示,除了推動自治條例,市府也研擬相關配套管制措施,針對電力、鋼鐵業空汙排放標準,市府領先全國修訂相關辦法,將標準嚴格化,並新訂固體燃料汙染排放標準,輔以經濟誘因引導廠商使用清潔燃料。<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