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上市櫃公司委託書生態將有大變革!集中保管結算所今年祭出史上首次檢舉獎金辦法,抓違法取得及使用委託書,如果徵求人、受託代理人或代為處理徵求者,其所屬員工提出檢舉(窩裡反),檢舉獎金更大幅拉高到30萬元,預期可大幅改善上市櫃公司長期以來委託書亂象。
即將進入4月,上市櫃公司正值停止融券賣出及融券強制回補高峰期,而進入第2季今年度股東會盛事即將展開,每年股東會委託書徵求也即將開打。
去年上下半年各有三陽工業以及彰銀兩公司股東會涉及經營權董監事改選,雙方委託書大戰都拚鬥到最後一刻才分出勝負,三陽由市場派扳倒原公司派成功變天,彰銀由公股財政部取代台新金主導經營權,讓市場印象深刻。
集保指出,對於違法取得以及使用委託書,檢舉人可以親至集保公司、或透過書面、集保專線電話、傳真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等方式提出檢舉,集保受理檢舉後將製作檢舉訪談紀錄,也同時派員查核。
若是檢舉內容查證屬實,且經主管機關處分確定者,將發給檢舉人5萬元獎金,數人共同檢舉同一案件且符合規定,獎金平分;數人先後檢舉,獎金發給最先提供具體事證者,但檢舉在後者提供更有利於調查事證,也將在5萬元內酌發獎金,同一案件獎金合計數以30萬元為限。
另外,還訂定類似「窩裡反」條款,針對徵求人、受託代理人或代為徵求事務者,有親自或指示他人違法取得及使用委託書,經其所屬職雇員、徵求場所人員提出檢舉,集保查證屬實且經主管機關處分確定者,檢舉獎金將拉高到30萬元,若數人檢舉同一案件獎金合計以100萬元為限。
集保稽核室經理陳光輝表示,委託書是股東的權利,不可能消失,但如果市場派透過違法方式掌握大量委託書,實際卻只少量持股,掌握上市櫃公司經營權後,不僅難以奢望會好好經營公司,甚至還可能發生掏空公司資產以及損害股東權益之情事。
因此,今年除推出檢舉獎金辦法外,也規範上市櫃公司在寄發的股東會委託書上加列相關法條,而對於所徵求委託書上非之前陳報的徵求人職雇員、地點,或未蓋章等,該委託書均屬無效,預期新辦法將可大幅改善台股長期來委託書亂象。<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