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股成交量能恢復活絡,證交所特別提醒,投資人每月接獲對帳單時,應核對交易內容與銀行存摺是否相符,並經常登載集保存摺,了解帳戶內股票餘額有無異常,以保障投資人交易安全。
證交所稽核部近期接獲一位投資人申訴案件,認為他去年6月間股票交易情形似有異常,但是集保存摺又久未刷摺,後來想到好像有接到證券商寄來的對帳單,但又遍尋不著,煩惱了好幾天,不知怎麼辦。於是證交所通知證券商請營業員幫忙處理,解決這位投資人的困惑。
證交所表示,依現行規定,證券經紀商對委託人帳戶,是在每月底編製對帳單,於次月10日前分送委託人查對,但當月無成交紀錄,且委託人未書面請求者,不在此限。
另外,已建立網路認證機制的證券經紀商,對每月交易金額於5,0 00萬元以下,並取得網路認證機構電子簽章的客戶,得經客戶同意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有價證券買賣對帳單。 <擷錄工商>